教务通[2023]81号
各二级教学机构: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PG电子(中国)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24号)、《广东省教育厅PG电子(中国)遴选推荐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通知》(附件1)文件要求,学校将开展校内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与数量
我校已认定公布的省一流本科课程(含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包括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和社会实践四个类别,学校限额推荐7项。此前参加过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再次申报。
二、遴选条件
(一)课程教学理念先进,体现以学生发展为中心,致力于开启学生内在潜力和学习动力;课程团队教学成果显著、改革意识强烈、理念先进;课程目标有效支撑培养目标达成,注重知识、能力、素质培养;课程教学设计科学合理,围绕目标达成、教学内容、组织实施和多元评价需求进行整体规划;课程内容结构符合学生成长规律,依据学科前沿动态与社会发展需求动态更新知识体系;课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在课程内容中融入思想政治教育;课程管理与评价科学,针对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组织等采用多元化考核评价。
(二)推荐课程须于2024年1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
(三)课程主讲教师、课程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申报一门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课程可由主讲教师个人申报或团队负责人牵头申报(教育部公布的第一、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名单中的课程负责人和课程团队成员不得再次申报)。
(四)推荐课程负责人、课程类型应与省一流课程认定负责人及类型保持高度一致,且课程团队保持稳定。已获认定的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可申报线上课程,已获认定的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可根据实际选择类别申报。
(五)各类课程具体申报推荐要求及申报说明参见(附件1),专业类代码参见附件2,相关类型课程申报书参见(附件3-6)。
三、工作安排
(一)负责人申报:符合以上遴选范围与遴选条件的课程负责人于2023年12月21日前填妥《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附件3-6)及相关附件材料(材料需严格按照申报书中“附件材料清单”整理,其中政治审查意见、学术性评价意见暂不提交,待学校推荐后另行通知提交)并将以上材料上传至东莞理工学院质量工程系统网站http://gc.dgut.edu.cn/(首次使用,需老师用手机号注册,自行设定密码,并绑定学校和工号),佐证材料中需教务部盖章的可先提供未盖章版,网站12月21晚12点自动关闭,逾期未填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专家评审:教务处组织评审专家按照一流课程评价指标体系对课程进行综合评议。对课程团队成员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五年内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课程内容存在思想性科学性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公示推荐:经专家评审、学校审议,在校内官网、官微公示无异议的,将推荐至广东省教育厅参与省级评审。
(四)网络填报:经遴选获广东省教育厅推荐的课程,课程负责人须于2024年1月12日-2024年1月31日期间登录“国家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网”(http://www.chinaooc.cn/,账号及密码另行通知),在线填写申报书及上传相关材料。
四、其他事项
认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课程,须按照各类课程要求开放共享或持续建设不少于5年。课程所在高校要对课程后续建设与应用予以大力支持。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22861518
教务部
2023年12月15日
- 附件【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PG电子(中国)遴选推荐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通知.pdf】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pdf】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线上课程申报书(第三批).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4:线下课程申报书(第三批).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5: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申报书(第三批).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6:社会实践课程申报书(第三批).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7:课程数据信息表(线上课程申报书附件).docx】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