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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G电子(中国)开展2023年东莞理工学院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12-13 15:56   作者:  来源:   访问量: 【字体:   打印

教务通〔202379


为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广东省教育厅PG电子(中国)强化课程思政建设一流课程的意见》及《东莞理工学院深化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精神,我校将开展2023年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的立项建设工作,现就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建设的类型及数量

面向全校所有二级教学机构立项建设课程思政示范学院1项、课程思政示范团队1项、课程思政示范专业2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5项。

二、申报限额

符合遴选条件的各二级教学组织机构都可推荐申报。已认定为省级示范项目的原则上不再推荐申报同类别项目,已经认定为示范课堂的可以申报示范课程,同一教师本年度最多主持一类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申报,最多可同时参与两类示范项目申报。

三、遴选条件

(一)示范学院

1、党政领导干部齐抓共管,党政会议常态化研究课程思政改革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统筹推进全院课程思政建设,建立院级课程思政实施方案,构建课程思政工作机制,将课程思政建设情况和教学效果纳入工作考核,各类成果的评选表彰中突出课程思政要求。积极构建“三全育人”体系。

2、在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中体现课程思政元素,有效开展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已有一批课程思政项目被认定为省级以上示范项目,形成一批优秀教学案例。

3、完善基层教学组织,推进课程团队建设、教学资源建设、课程教学改革,提升教师课程思政能力。充分发挥思政课程教师的引领作用及优质教育资源,实现思政教师与专业教师的高效联动。

4、学院在示范引领、宣传方面取得一定成效,在校内外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学院专任教师参加校级及以上课程思政设计竞赛获得较好成绩。

5、学院教师至少获得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省级课程思政建设改革示范项目至少各2项以上。

(二)示范团队

1、团队负责人应为学校专任教师,应具有教授职称和10年(含)以上本科教育教龄,年龄60周岁以下。团队其他成员应具有讲师(含)以上职称及5年(含)以上本科教育教龄(以上年龄及任职时间计算均截至2023年11月30日,下同)。

2、团队负责人及成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高尚的师德师风,长期奋战在教学一线,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艺术。近3个学年度(自2020年9月1日起计算,下同),团队负责人及成员本科课堂教学时数人均不低于108学时/学年。

3、团队规模一般5-10人,并保持合理的梯队结构,团队内部形成了稳定的“传帮带”机制和教学协作机制。鼓励省级以上教学名师等高层次人才带头开展课程思政改革。

4、团队具有较强的课程思政育人意识,较高的课程思政教学水平,能够找准育人角度,深入挖掘专业课中的思政元素,丰富教学内容,教学主题生动鲜明,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课堂教学中的广泛应用,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达到润物无声的教学效果。

5、团队长期致力于课程思政建设改革,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在课程思政理论研究、资源建设等方面有突出成果,并将相关成果应用于教学改革实践,取得了显著育人成效。

6、团队长期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开展教学,育人效果受到同行广泛认可和学生普遍欢迎,在业内具有良好的口碑和较大的影响力,起到辐射示范作用。

7、同等条件下,已通过省级验收的教学团队优先予以支持。

(三)示范专业

1、专业定位明确,服务面向清晰,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各环节,构建科学合理的“课程思政”专业课程体系和教学体系,结合专业特点和课程类别分类推进课程思政建设,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近3年未发生教学事故。

2、“课程思政”建设效果好。坚持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融为一体,课程思政建设目标要求和内容重点明确,在落实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基础上,能够有针对性地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将课程思政融入每一门课程和所有实践教学环节,能够按照课程思政的建设要求,结合不同课程特点、思维方法和价值理念,深入挖掘课程思政内容,形成与专业教学相统一的课程思政教学内容体系,并体现在课程教学建设全过程。专业获得“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优先认定。

3、教师队伍建设成效显著。专业负责人重视并积极组织专业思政和课程思政建设工作;专业教师队伍结构合理、整体素质水平高,教授全员给本科生上课;教师立足专业教学,自觉开展课程思政,打造高水平“课程思政”教师团队;注重教师队伍教学能力提升,定期组织教师参加“课程思政”专题培训、研讨等活动。专业所在基层党组织荣获校级及以上单位表彰的优先推荐。

4、人才培养质量一流。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理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

5、专业在示范引领、宣传方面取得一定成效,在校内外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专业专任教师参加校级及以上课程思政设计竞赛获得较好成绩。

6、专业教师至少获得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省级课程思政建设改革示范项目至少各1项以上。

(四)示范课程

1、课程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且已实施学分管

理,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运行和完善。

2、课程负责人应为学校专任教师,一般应具有副教授(含)以上职称和5年(合)以上本科教龄,具有丰富的课堂讲授经验和良好的教学口碑,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教师在与学校签订续聘协议,能够保证课程服务年限的情况下,可放宽至60周岁)。

3、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高尚的师德师风,并长期稳定从事一线本科教学,能够准确把握本门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积极开展课程思政教学实践和理论研究。

4、课程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充分融入思政目标,有效支撑学校人才培养目标达成,注重知识、能力、素质培养,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将思政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取得突出的育人效果。

5、课程教学理念先进,深挖课程思政元素,结合课程教学内容实际,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辅助教学,创新教学模式,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讲授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6、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方法多元且完善,注重过程性评价,突出思政教育考核要素。课程授课效果良好,学生、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优秀,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7、同等条件下,校级及以上各项教学奖励获得者或者高层次人才、教学名师或者教学团队申报的课程以及通过验收的课程类项目优先予以支持。

四、立项建设指标

详见附件6建设指标要求。

五、建设经费与建设周期

表:东莞理工学院2023年课程思政拟立项项目一览表

序号

项目类别

立项数量

建设周期

建议资助金额(万)

1

示范学院

1

3

20

2

示范专业

2

2

10

3

示范团队

1

2

3

4

示范课程

15

2

3

根据学校校院二级管理精神,各二级学院应根据本学院情况申报各类别项目,并按不低于学校建议资助金额进行资金配套支持。立项建设项目按照质量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六、申报程序

(一)单位推荐。各二级教学机构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内部审核、推荐工作,按照申报项目质量对项目汇总表进行推荐排序。

(二)材料提交。2023年12月27日前将本单位推荐盖章纸质版汇总表(附件1)报送至教务部教研科A208,汇总表excel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马妮OA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三)系统填报。学院推荐完毕后,负责人登陆东莞理工学院质量工程网站http://gc.dgut.edu.cn/(首次使用,需老师用手机号注册,自行设定密码,并绑定学校和工号),于12月28日前按要求上传PDF格式的申报书(附件2-5),单位意见需加盖公章。二级学院审核提交。网站到期自动关闭,逾期未填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根据项目建设基础、建设成效等情况,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拟定立项建设名单。

(四)立项发文。拟定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审议,经学校批准后正式立项发文建设。

七、其他说明

(一)以二级组织机构为单位申报,不接受个人申请。

(二)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课程思政建设改革的重要意义,加强对教师的相关培训、指导和支持,带动教师全员积极参与课程思政教学改革

(三)申报负责人应认真研读“课程思政”相关资料,积极改革创新,及时完成网站申报。

工作联系人:马老师        电话:22861518

 附件1.东莞理工学院课程思示范项目建设立项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2.东莞理工学院课程思政示范学院建设立项申报书.docx

 附件3.东莞理工学院课程思政示范专业建设立项申报书.docx

 附件4.东莞理工学院课程思政示范团队建设立项申报书.docx

 附件5.东莞理工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立项申报书.docx

 附件6.示范学院、专业、团队、课程建设指标.docx



                                    教务部

                                 2023年12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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